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國防火門廠家所能生產的各類防火門較大外框尺寸寬度不可超過2100mm高度不可大于2300mm,這是以前所沒有要求過的,這是全國統一的,這更是意義重大的。新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更加規范了防火門企業的生產標準
同樣的尺寸,同樣的標準,規范了生產企業的操作規范,產品質量、重量、要求趨于一致。
二、有利于生產企業制造出更好的產品
同質化的產品,生產材料,生產成本相差無幾,防火門價格的定位也應差不多,在這個前提下,產品暴利的時代將被終止,要想有好的銷量,必須在質量的提高,售后的服務上下功夫,價格戰將行不通。
三、方便消防驗收的實施
以前由于各個企業可生產的尺寸不一,有大有小,給消防驗收帶來了一定麻煩,工作人員不得不一一核對門的尺寸及生產廠家所取得的資質是否相符,有無超標準等情況,無形中增加了檢驗人員工作量。
四、消費者更加受益
采購防火門的企業將不會出現拿著大尺寸門洞的圖紙各個地方找廠家,不了解市場行情的消費者也不用擔心購買價格過高,同樣的產品,多咨詢幾個廠家價格既明了。
五、產品安全系數增加
以前,一些企業擁有一些超大規格尺寸門的生產資質,2米7,3米大的門比比皆是,由于防火門內部填充了具有防火隔熱功能的材料,產品本身較重,門做的大了安全性就有所下降,一些鋼質防火門還勉強使用,而木質防火門由于材質的原因做的太大比較危險,新規有效的避免了此類情況的發生。 |